请下载:教师资格注册申请数据填写.xls
完成后发邮箱:csyz@csyz.cn
注意:
一、填表时尽量使用单元格内的下拉菜单项选择。
二、现任学校聘用日期一栏:
1.今年调入的教师统一填2013年9月1日
2.去年调入的教师按调动时间填。
3.两年内工作学校没有变化的教师,按在该校现任职称聘用最早的时间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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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教育局
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近期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赤水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现将近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首次注册的对象为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研机构、继续教育学校)在职在编的教育教学人员(不含特岗教师)。
1.申请首次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②被聘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③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④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⑤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⑥当年或上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初审阶段:2013年11月底以前完成
1、各组组织教职工填写表册,并进行资料收集和初审后,报教育局人教科审核。
2.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一份由教育主管部门存档,一份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本注册机构颁发者,需要查询教育行政部门存档的认定花名册、或者其本人人事档案中是否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或者以组织形式通过公函向原认定机构调查证书真伪),2008年以后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③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录用)合同或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学校颁发的聘任证书;
④201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⑤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⑥任教学校出具的身心健康证明。
其中,第1、2项需要提供原件,3、4、5、6项可由任教学校统一出具证明(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网上注册阶段:2013年12月底以前完成。
各校组织统一组织完成网上注册工作。此项工作必须等初审结束后经审核无误后才能进行。
三、有关问题的明确
(一)对“一人多证”、“高段低聘”、“低段高聘”、“科证不一”等情形的人员,办理首次注册按下列办法执行:
①“一人多证”即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现在中小学任教的,按现任教学段和学科注册;
②“高段低聘”即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在单一学段任教的按现学段任教学科注册;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完全中学等两学段并存的学校任教,且教学人员在两学段均承担学科教学的情况下,凡在该校曾从事过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种类一致学科的教育教学的,可按所持教师资格种类注册。
③对“低段高聘”的,即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先按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种类注册,限期调整到相应学段任教,或限期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方能继续任教。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启动后,各地各校不得“低段高聘”。
④对“科证不一”的,即现任教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可按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注册,也可按现任教学科注册。
⑤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在普通高中学校任教的,可互相通用,按申请人的申请类别注册。
(三)完成阶段(2014年1月-2月)
1、由教育局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首次注册认定工作。
2、高中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由各校完成相关资料后,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花名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报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遵义,完成首次注册。
3. 2014年3月,注册试点工作总结。
4.从2015年开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时间安排在每年的3-4月份进行。